更新时间:2022.09.17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如果诉讼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在中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民法典第四编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
如果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逮捕证上的罪名仅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批捕确定的罪名,在案件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判阶段也是有可能改变罪名的,最终是以法院判决的罪名为准。
审查起诉阶段无需进行逮捕,因为此时还未确定是否会被定罪。此阶段还要检查公安侦查阶段是否合法,这属于检察院的监督职责。如果还有侦查的必要,公安会继续侦查再逮捕。
外国人在我国犯罪的,应当适用我国的《刑法》和相关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外国人犯罪案件若在我国国境内发生,或该犯罪对我国公民进行,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有以下事项需要注意:1、确认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身份的国籍;2、审批对外国籍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3、对外国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案件进行通报处理;4、告知外国籍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以及需承担的义务;5、允许并安排探视与通
外国人在我国犯罪的,应当适用我国的刑法和相关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刑法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批准逮捕外国籍、无国籍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时限是二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有时需三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 2、涉外案件有逮捕必要的,应提出书面请示,连同案卷材料一并呈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审查: 首先,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只能是除当事人之外的案外人,但并不是泛指当事人之外一切其他人,而是对执行标的主张全部或部分权利的案外人,案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次,案外人主张的权利主要包括所有权、抵押权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 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