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妨害植物检疫罪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是指违反有关植物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既遂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为: 1、犯此罪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为:犯此罪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因为自身的严重不负责任,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对应该被检疫的物品没有进行检疫,或者出现延误检疫出证和错误出证等情况,导致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了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分子,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第413条第2款),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量刑:致一般来说,如果是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的行为。
行为人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既遂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属结果犯,只有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的刑事责任是:违反有关动植物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行为人犯动植物检疫失职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一般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