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不一定会批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
批准逮捕说明本案目前有一定的证据指控犯罪,当然,批准逮捕以后还有很多工作可以做。可以提出羁押必要性的申请,是否获准得看他的犯罪性质、程度和本人的客观条件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还有司法实践中,一般需要案件情况有变化提了才会受理。此外还可以请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案件一般是在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批捕的,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最严厉措施,必须慎重使用;证据不足就批准逮捕,将来若出现无罪判决,检察院需要承担国家赔偿。 因此,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应当立即执行。公安机关需要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及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以及告知人民检察院逮捕的执行情况。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检察院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检察院不批捕,派出所无权不放人。公安机关收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认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
检察院不批捕的,派出所无权不放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