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8
嫖娼一定要被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 1、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
一般来说,嫖娼都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1)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2)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因此
初次嫖娼情节较轻的,可以单独处500元罚款,由公安机关决定。初次嫖娼的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公安机关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单独处500元罚款或者五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未规定初犯的处罚,因此按一般规定
初次嫖娼情节较轻的,可以单独处500元罚款,由公安机关决定。初次嫖娼的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公安机关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单独处500元罚款或者五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嫖娼被抓,该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应的处罚为一般会处以十日以下十五日以上的拘留,同时,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可以处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嫖娼被拘留,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嫖娼被拘留属于行政处罚,而不是对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所以不会影响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是首
嫖娼被拘留这个记录多久都不能消除。因为嫖娼本身属于行政处罚,虽然不会留有案底,但是会有行政处罚记录,并且还会被存留在地方档案。受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的案卷、信息肯定会留存在公安机关,但是这种信息,只要不是涉及到其它案件,其他人都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