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表现。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且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的,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认定为立功。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认定为自首中的自动到案,即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而直接、主动向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等情形。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被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行为人实施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法律规定,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滥用职权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认定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所谓准自首,即以自首论的情形。当犯罪分子不具有自动投案的情节,但由于交代了办案机关没有掌握的其他罪行,从而使案件得以侦破的,应当视为自首,即以自首论。基于职务犯罪案件的实际,意见对职务犯罪分子没有自动投案但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
职务犯罪准自首的认定是:职务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与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对于准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
一、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共同犯罪定罪处罚: (1)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 (2)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与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 二、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单
自首中的主要犯罪事实,是指能够对案件及时侦破与审判起到关键作用的,为顺利追诉罪行创造实际条件的事实;能够据以确定犯罪性质、情节的犯罪事实;以及能查明所犯罪行的性质以及能影响其量刑的事实。
一、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能够对案件及时侦破与审判起到关键作用的。 二、犯罪人只能如实地供述自己的主要或基本的犯罪事实,即能据以确定犯罪性质、情节的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