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异地起诉被告的,需要将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和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当递交到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没有对方住址是能够起诉的,但最好还是有具体的对方住址。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
民事诉讼,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需要原告到法院递交诉状,提供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起诉地点在被告。一般的管辖原则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审理。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
起诉外地人能不能在当地法院起诉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要看是怎样的纠纷,如果是合同纠纷要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如果是侵权行为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其次,如果被告经常住所地跟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由被告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关于身份的诉讼等,由原告
被告不应诉,且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是暂时去外地的,可以到被告住所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长期在外地的,则其住所地和其经常居住地就是不同的,可以到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外地人欠款的,可以向债务人的住所地和借款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按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原告方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能在原告本地起诉外地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
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到被起诉人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但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进行起诉: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