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以下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仅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还要求债务人与其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债权,不要问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是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有: 1、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对
保全合同撤销权不是形成权。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形成权是指单方面可使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分别有: 一、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二、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 三、撤销权人撤销赠与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会出现混淆的情况。二者的区别在于,撤销的对象以及撤销的时间不同于撤回的对象和时间。撤销的对象在于已生效但未得到承诺的要约。因此,撤销的时间点应该在受要约人做出承诺前撤销。我国《合同法》也规定了,如果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有如下相关知识: 1、合同保全的撤销权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赋予债权人的一种权利; 2、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为债务人为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低价转让财产等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损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在于:代位权的构成不仅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而且要求债务人与其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撤销权的构成只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且合法的债权,而不要求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是否存在到期债权
可撤销的合同与赠与合同对撤销权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对合同产生重大误解的,行为人可以通过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撤销权;如果当事人被欺诈订立合同的,则受欺诈方享有撤销权;而赠与合同中行使撤销权的一般是赠与人,可以通过通知对方、诉讼等方式来撤销赠
一、撤销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 1、是适用于意思表示有瑕疵的时候(如请求撤销因欺诈产生的合同); 2、是适用于当事人有权反悔的情形(如撤销赠与); 3、是适用于否定债务人与第三人法律关系的情形。 二、解除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 1、相对人重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如下: 1、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通常为1年,从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计算,但重大误解的期限为九十天。且合同生效后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