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对悬赏广告法律性质的认定,在法律上对悬赏广告的性质怎样确定,理论界历来有两种对立的学说。一种是契约说;另一种是单独行为说。契约说认为,悬赏广告是对不特定人的要约,因此,必须与完成指定行为人的承诺相结合,其契约才能成立。完成广告行为的人享有报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无效合同规定的情形除外。悬赏广告是否属于合同,历来存在争议。第一种观点是“要约说”。将悬赏广告定性为向不特
悬赏广告属于要约。 悬赏广告,是不同于一般广告的一种特殊广告形式。它是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行为的任何人,给予广告中约定的报酬的意思表示行为。对于悬赏广告的性质,我国理论和司法实践多数意见都把悬赏广告作为要约看待。因此
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有: 一、外部形式的特定化; 二、内容具体化。奖励广告至少应包括两个方面: 1、悬赏广告必须包含表意人所期望或指定的特定行为或行为的结果; 2、奖励广告必须包对完成特定行为或提供特定行为结果的人的奖励条款; 三、表意人的意
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公开广告的形式要约完成一定的行为并给付一定报酬,行为人以完成该种行为为承诺后,有权获得该报酬的特殊合同形式。悬赏广告实际上是对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只要有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即可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当然
我国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一般将悬赏广告认定为要约。悬赏广告也即广告发布人通过广告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人发布要约,若不特定的行为人完成广告人在广告内容中的指定行为的,行为人可以悬赏广告为依据要求广告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广告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完成
普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悬赏广告属于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条件,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辨证的讲若对方变更了要约人的条件,则构成反向要约,原来的要约视为失效。
悬赏广告是单方面承诺,一旦悬赏广告发布,就会形成债务关系,无论履行者的年龄大小或是否意识到本身的义务,都需要支付约定的报酬。要约是当事人这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是指意向方对另一方当事人设定一定义务,使对方获得
悬赏广告,是不同于一般广告的一种特殊广告形式。它是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行为的任何人,给予广告中约定的报酬的意思表示行为。它属于要约。
悬赏广告属于要约。 悬赏广告,是不同于一般广告的一种特殊广告形式。它是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行为的任何人,给予广告中约定的报酬的意思表示行为。对于悬赏广告的性质,我国理论和司法实践多数意见都把悬赏广告作为要约看待。因此
发生悬赏广告的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悬赏广告一经发布,对发布者来讲,就形成一种债。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悬赏广告的纠纷的处理: 1、奖励广告是向公众发布的。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广告发布者发布的广告内容应明确具体。对有关内容规定不明确、有争议的,应当按照一般公众的理解进行解释,除非广告发布者在广告中声明保留解释权; 2、相关法人认为,在物质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