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悬赏广告的性质是单方法律行为。悬赏广告是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予约定报酬的意思表示。悬赏广告不存在双方意思表示,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悬赏广告属于单方允诺之债。即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约定的报酬。如果他人完成特定行为的,广告人需按约定支付报酬。
悬赏广告一般是指,通过广告的方法,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主要特征是:有偿性、行为人的不特定性、注重结果性。对于悬赏广告的性质,我国理论和司法实践多数意见都把悬赏广告作为要约看待。只要有人完成了广告约定的行为,合同就
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被认定为是对不特定人的要约。其构成要件如下: 1、须依广告的方法,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示。悬赏广告必须采用广告的方式为之,因此属要式法律行为。 2、广告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有给付一定报酬的表示。 3、须完成一定的行为。
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约定报酬的意思表示。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一种认为是单独行为,另一种认为应该理解成合同或者契约行为。
悬赏广告不是合同,属于单方允诺行为。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合法有效的悬赏广告可以属于合同。 发出悬赏广告可以认定要约,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的特定行为可以认定为承诺。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悬赏广告不是合同。悬赏广告是悬赏人公开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而完成特定行为的人可以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意思表示,是单方允诺行为,或者可被视为要约邀请。
1.悬赏广告属于要约,理论和司法实践多数意见都把悬赏广告作为要约看待。2.悬赏广告,是不同于一般广告的一种特殊广告形式。3.是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行为的任何人,给予广告中约定的报酬的意思表示行为。
悬赏广告成立要件:具有相对方、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订立过程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效力是: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发布悬赏广告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生效。
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是: (1)目的意思,即表意人意图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的具体民事关系及其内容。 (2)行为意思,即表意人将自己的目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愿望和意识。 (3)效力意思,即表意人意图使自己的行为发生法律约束力的愿望和意识。
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因此,广告人对于完成该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悬赏广告主要有两层意义:一是指悬赏广告的意思表示,即悬赏广告人意思表示的外化;另一是指此意思表示与指定行为的完成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