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有一方不认可,那么另外一方就要举证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对方也有共同还债的意思表示,例如共同签字或者是事后作出了追认,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对方不认可,不知情,但是该笔债务实际上用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也不意味着双方就能够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如果人民法院支持了一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在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就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进行相应的确认。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
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往往在债务问题上都会产生争议。要确定夫妻一方信用卡债务怎么处理,首先应该看这笔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这笔债务虽然是一方名义去借的,但是实际上用于了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或者是用于了家庭的共同生产经营,那么这种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承担债务,同时也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争议的,那么就只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相互拥有家事代理权,所以对于因为日常生活需要所产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非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双方要明确债务具体由谁进行偿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的,那么就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处理。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或者协议无效的,那么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对于共同的债务,那么双方应当共同偿还。这是因为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首先需要界定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就由个人自行偿还,与另外一方无关。如果是属于共同债务,那么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必须要协商好债务具体由谁负责或者各自负责的比例。确定了债务履行的主
要判断女方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要根据父母赠与女方财产的行为是否是在男女方结婚登记之前完成。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之前给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给的,而且女方父母并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对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作出相应的安排,而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如果协商成功的话,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债务承担协议。但是需要注意,双方的内部债务承担安排,并不能够对抗善意的债权人本身。对外
夫妻双方离婚后偿还共同债务的方式和份额,优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一般是一人偿还一半。另外,如果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按约定还款的,另一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就包括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除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应当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双方约定了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共同债务就应当由双方协议清偿。另外,如果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