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刑事抗诉案件再审规定是: 1、当事人不服中级法院再审裁定的不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但是如果再审理由成立的,可以申请再审; 2、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开庭审理前撤回抗诉的,应当裁定准许。
申请刑事再审的条件是: 1、申请再审的主体只能是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被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外人; 2、只能是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3、申请再审有法定的事由。 再审程序,
再审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一些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不采取抗诉方式启动再审程序,而是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由人民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进行重新审理。
适用依照第一审程序或第二审程序开庭审理的刑事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刑事抗诉书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二)按照抗诉书提供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
刑事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犯罪分子若持有刑事谅解书的,可以减少的刑事处罚一般为40%。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在刑法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则可以减刑。
1、可以减刑的条件:“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
一审量刑畸轻生效后再审能加刑;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后,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且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的程序是: 1、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2、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4、人民法院就抗诉案件作出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
刑事诉讼法的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
刑事诉讼以下案件需要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