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可以要求调岗。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并且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可以要求调岗。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怀孕期间可以调岗但不能降薪。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且不能降薪。用人单位安排其他劳动,非孕妇意愿不能强行调岗。
用人单位一般不能在劳动者怀孕期间调岗降薪,但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为劳动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是可以的。若单位无故与怀孕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辞退,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女职工怀孕期间,一般不可以调岗调薪。用人单位不能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可以安排其能够适应的劳动岗位。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女职工怀孕后如果原来从事的岗位是属于禁忌从事范围的,女职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调整岗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调整岗位。职工在孕期或哺乳期不适应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相应的工作条件。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放与女职工工作业绩,工作表现挂钩的全部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可以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