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时需要提供这些资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等。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般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等材料。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载明如下内容: 1、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等基本情况; 2、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起因、经过、形成结果; 3、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的作用大小及过错程度进行的责任划分; 4、制作单位就及制作日期。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需要一份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需要下列材料: 1.事故双方的身份、驾驶执照、驾驶证书和保险单原件。 2.如果车辆需要进行检验的应当出具检验报告。 3.交警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图纸,以及询问双方或证人的记录。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必备内容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都需要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份(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依据)、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要提交的材料有: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交通事故办理理赔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 2、交通事故认定书; 3、定损单、维修费发票; 4、有人员伤亡的,需要提供病历本、医疗费发票、片子,诊断证明等。
在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包括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其他必要的营养费等。而索赔一方的受害人应当提供如下证据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