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财产保全的法律风险: (一)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二)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 (三)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防范意识: 一、加强对被
防范债权保全风险的方法如下: 1、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走势,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2、债权人应当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3、通过人民法院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调查核实,防止债务人欺诈、转移财产、逃避债
1、加强对金融债权资产的保护。加强对金融债权的保护是保障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需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充分发挥金融的作用,而金融作用的发挥则首先要保障金融的安全,积极防范金融风险,这就包括防范金融债权风险。 2、改善金融执
一、财产保全面临的法律风险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会面临的法律风险: 1、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3、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4、保全措施不完
财产保全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1、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3、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 4、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
保全的风险在于可能保全错误等情形,而给被保全人造成损失。如果工伤确实存在,保全的财产与赔偿相当的话,基本不存在什么风险。这种情况下基本不存在保全错误(当然保全的必须是公司的财产)
做担保人需要承担风险具有有以下: 1、担保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欠债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时,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欠债人向债权人还清债务。 2、一般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欠债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香港人因为不具有内地购房资格而找内地人进行房产代持的情形,而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代持合同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的问题,因为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是规避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合同法第五十二
资产收购风险包括: 1、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2、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生活中,大多公司里面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才会从外面请兼职会计进行财务核算。收购方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具体的考察,以防目标公司发生多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