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1、申请人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以下条件: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3年;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
需要同时符合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三项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本市城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 3、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的条件包括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如下: 1、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请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申请人是已婚的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请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申请人是已婚的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的条件包括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
根据成都目前的相关规定,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城市户籍,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家庭年收入可以支配和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无自有住房,或者现房人均居住面积不足十平方米;如果当事人没有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的,
经济适用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当地的城镇户口; 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符合市或县人民政府规定划线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3、申请人家庭没有住房或者现所居住的房子面积低于市或县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经济适用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当地的城镇户口; 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符合市或县人民政府规定划线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3、申请人家庭没有住房或者现所居住的房子面积低于市或县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