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时夫妻一方隐匿或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负有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 对于隐匿或转移财产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可以根据以下办法,对一方当事人在离婚案中隐匿或转移不动产的行为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收集对方隐匿或转移不动产的相关证据,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主张对隐匿或转移不动产的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
以下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当事人在离婚过程对财产进行了隐匿: 当事人积极减少共同财产的方式。例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通过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共同财产的; 离婚隐匿财产的其他行为。
处理离婚案件中隐匿或者转让房地产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收集对方隐匿或者转让房地产的有关证据,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主张对隐匿或者转让房地产的一方分割财产。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隐匿转移 当真爱变成仇恨,当温情变成愤怒,山盟海誓已是昨日黄花,真诚也早已枯萎,人的自私本性开始滋生和漫延后,隐匿、转移财产就成为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选择。长济律师通过办案体会,
一旦对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开始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几乎60%以上的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比如,在起诉前,就
离婚时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匿财产行为的可以起诉重新分割。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
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债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债务人通过隐匿转移财产,导致自身的财产减少,偿债能力下降,进而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据此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到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登记是诉讼的起点,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原告不立案则无法进行诉讼离婚。但双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协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
法院不予立案的处理方式如下:法院不予立案,应当在裁决书中,写明不予立案的原因,以便于当事人清楚为什么不予立案。当事人对不立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