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根据商标局制定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的,需要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包括 1、商标权质押登记的申请 2、商标权质押登记的撤销、变更。
办理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的流程是,首先订立书面的股权质押合同,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申请质押登记,提交质押合同、股权证明等资料,再由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办理出质登记。
股权质押必须要登记,不登记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的方式是: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应当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是指: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须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
股权质押又叫做股权质权,指的是出质人用自己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向他人设立质押。根据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标的物为标准,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这两类。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当中的一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股权质押的解
有权扣划的机关有: 1、法院; 2、税务机关; 3、海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有权冻结扣划的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现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商标权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主要包括下面几点内容: 第一,使用权。商标权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或者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第二,独占权。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许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