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高空坠物是属于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此类事件要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来进行确定去哪个部门。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高空坠物砸人物业责任有: 1.安全工作责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2.物业的养护工作责任,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伤人理赔找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能够找到具体侵权人的,由具体侵权人承担;找不到具体侵权人,除非自己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具备侵害可能性,否则一律对被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险,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业主投保了该险,那么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反之,就需要自己承担经济损失。如果业主本人、亲属以及常驻人口等,被高处掉下来的东西砸到,则不属于该险的赔偿范围。
高空坠物导致的侵权一般的规定是,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
我国关于高空坠物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空坠物砸车能够找到责任人的,有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难以确定责任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连带责任具体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
高空坠物担责的规定,高空抛物坠物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难以明确侵权人的,由可能的加害人予以补偿,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可能的加害人补偿后有权向实际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未采取必要措
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侵权人承担主要责任,而管理者未尽到法定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但是如果不能够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的话,那么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因此高空
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有,建筑物禁止高空抛物;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