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6
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的条件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 1、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 2、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 3、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4、撤回起诉的程序是: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判决宣告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在开庭审理中
《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这一规定明确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 (1)有证据
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刑事诉讼具备以下条件的,终止审理: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等等。
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并且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先查看是不是属于本院管辖。然后看起诉书是不是写明了被告人的身份,是不是正在接受刑事处罚。其次是否移送,证明指控犯罪的证据材料。最后看有没有刑事诉讼规定的,一些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同时还有审查起诉程序的手续是否齐全。
煽动民族歧视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该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
绑架罪的成立条件如下: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
撤案的条件为: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免除刑罚的;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