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当事人申请劳动关系成立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则自中断时其重新计算。
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有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因为拖欠劳动报酬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仲裁的,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年之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在这些情形下,一年时效期间发生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者主张权利、寻求救济、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时起重新计算一年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劳动者申请仲裁是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有效期是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是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能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请求其保护本人的合法劳动权益。如果时效中断的,则从中断时其重新计算。
一般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由仲裁庭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