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7
夫妻双方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借款,另外一方很有可能并不知情。双方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在离婚协议之中明确,这笔债务由借款方自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如果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在这笔债务该如何处理上产生争议的,那么只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由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不能够以不知情作为理由抗辩的。对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更注重于是否属于日常生活支出。如果这笔债务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也用于了家庭的日常生活支出的,比如说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日常生活开销等等,那么这种情况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欠下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需要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债务的目的是用于夫妻共同需要的,不知情的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
对于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债,另一方并不知情,也没有在欠条上签字的,这时候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债权人应当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如果债权人不能承担证明责任的,这时候这笔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内的债务,对方不知情的,还是需要区分这笔债务的用途。主要是看这笔债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了夫妻的共同生活,那么就是属于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的生活,那么就是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个人自行偿还,与另一方无关。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换句话说,离婚之后,一般情况下,双方都不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这主要因为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已经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进行了相应的安排。但是需要注意,如果是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无
婚后一方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换句话说,需要被分割或者分配的,应当是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并不需要进行偿还。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根据第一千零
离婚一方存在过错,债务的分割问题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成功的话,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债务分担协议,来对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确认。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双方可以通过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进行判决。但是需要注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能会欠上债务,但是如果一方不告诉另外一方,另外一方可能完全不知情。如果一方完全不知情,并且这一笔债务的用途也并非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家庭经营生产所需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应该用个人财
结婚后一方有债务,双方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种方式就是双方可以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这种方式中,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处理的规定如下: 1、夫妻债务分为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其中只有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才进行处理。若属于夫妻个人债务,那么由一方具体承担清偿责任; 2、在离婚时对夫妻债务进行处理,是首先要区分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 3、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也不意味着双方就能够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如果人民法院支持了一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在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就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进行相应的确认。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
夫妻一方欠债,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并不需要对此笔债务进行分配。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笔债务并不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就需要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