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
我国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为: 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6、请求解决
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起的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诉讼;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或对行政许可不予答复、拒绝答复的行为不满的诉讼;以及行政机关进行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诉讼等。
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包括: 1、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 2、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3、不服行政许可决定; 4、不服征收、征用决定的等。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 1、被诉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2、诉讼原告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
行政诉讼受案的具体范围是: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属于受诉人民
法院不受理案件范围如下: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派出所案件受理范围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的; 2、犯罪嫌疑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的; 3、群众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到派出所的; 4、派出所民警获取线索可直接破案的; 5、其他案情简单、派出所有能力侦办的刑事案件。
结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可知,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包括:1、起诉人需为被害人,在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时候,起诉人可以是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证明犯罪的证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