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以下人员不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订立遗嘱时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不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 1、未成年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成年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能作遗嘱见证人: (一)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二)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三)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行见证,但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
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的有: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等遗嘱订立方式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见证人不能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不能作为录音遗嘱的见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他无见证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上述人员均不得
订立遗嘱时如下人员不能作为见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见证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