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7
再婚子女是未成年人的,和被继承人形成抚养关系的,再婚子女享有继承权。如果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或者虽未成年但不与再婚夫妻共同生活,没有形成抚养和被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侄子女不是法定的继承人,但是在两种情况下可以继承叔叔的遗产。第一种是叔叔在遗嘱中说明侄子女可以继承遗产,那侄子女就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二种是叔叔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侄子女的父亲也就是叔叔的兄弟已经去世,那侄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遗产。
非婚生子女也是能够享有继承权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换言之,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各种各样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不承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
外孙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外孙具有继承权的情形:第一种情况:代位继承;第二种情况:转继承;第三种: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等方式继承财产。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被宣告
二婚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主要应指以下三种情形:
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未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此时双方不产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受抚养,双方产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在没有遗嘱排除继子女的继承权的
侄子女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侄子也有继承权。但有三个前提条件: 1、被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去世,即父母、配偶、子女不在; 2、第二顺位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中也有去世的; 3、这些死去的兄弟姐妹的孩子可以作为代位
亲生子女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享有与被继承人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但是,这必须建立在合法的收养关系的前提之下。其次,养子女与被继承人亲生子女一样,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如果办理了相关收养登记手续,那么她和亲生子女的身份和地位是
离婚后子女依然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子女继承权的产生是基于与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非父母的婚姻关系,因此父母离婚仅仅只是解除了父母之间的夫妻关系,并不能消灭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所以离婚后其子女是依然享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是有抚养关系的父母
二婚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须视情况而定: 1、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如果二婚子女是亲生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且未发生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则有继承权;二婚子女是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或者发生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则无继承权。 抚养关系是指,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