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丈夫欠下的债务,妻子要不要承担偿还的责任,就要依据丈夫的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而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的,而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的财产清偿债务。如果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超出家庭生活所需要的,一般不认定
只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不知情也是要还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方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如何追讨,要看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可以起诉男女双方,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只能起诉债务人追讨。
如果你认为有挽回的可能,努力去找回来,但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她的行为固然不对,你也不能采取违法的行为,如不能挽回,想离婚,抓紧起诉,别到最后找不到她,离婚也是很难办的。
1,要看此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
丈夫结婚之前欠债妻子不一定要还。法律规定婚前债务在婚后一般也是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一方用其个人财产承担。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丈夫所欠的婚前之债婚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以及生产经营,否则妻子就不需要承担偿还责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和债务为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则不作为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
丈夫欠钱,妻子不一定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妻子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主要针对的是共债共签的情形。对于妻子一方确实不知情、同时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或者是丈夫一方在婚前就欠下的个人债务,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妻子都不需要承担连带的责
妻子要追回丈夫给小三的钱,可以向法院起诉。配偶赠与给小三钱财,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违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配偶赠与给小三钱财实际上侵害了夫妻共有财产权,另一方在知道后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在起诉的时候可以把小三和配偶一起作为被告。在起诉的时候
丈夫有病,妻子也可以离婚。在我国,法定禁止离婚的情形只包括了以下两种情形:1、双方属于军婚,也就是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2、女方正处于怀孕期间,或者是怀孕后分娩的一年内,或者是终止妊娠的半年内。只有上述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