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乘客抢夺方向盘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其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所以不能判处缓刑。本罪的起点刑为三年以上,适用缓刑要求行为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二、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 三、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
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方向盘的行为非常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乘客抢夺方向盘会造成行驶中的车辆失控,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适用的对象是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此,该嫌疑
乘客抢夺方向盘会造成行驶中的车辆失控,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其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
醉驾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之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醉驾为危险驾驶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如果醉酒驾车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等四种行为性质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也会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时,要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 对于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的界限进行区分。如果犯罪分子使用危险方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