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后,股东未经法定程序将已缴纳的出资抽回,但仍保留其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违法行为。 股东需承担抽逃出资的相应民事责任。对于公司而言,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显然侵害了公司的财产权,公司可要求其返还出资本息。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构成抽逃出资,要看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或支走注册资本不予归还,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股东向公司借款能否认定抽逃出资这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公司刚刚成立尚未开展经营,或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时,股东即将相当于出资的款项借回,虽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率,但仍应视为抽逃出资,只有在公司自有流动资金充分、有对外清偿债务的能力并且股东借款并非利
以下情形认定公司股东抽逃出资: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后,股东未经法定程序将已缴纳的出资抽回,但仍保留其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违法行为。 股东需承担抽逃出资的相应民事责任。对于公司而言,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显然侵害了公司的财产权,公司可要求其返还出资本息。
股东从公司借款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或支走注册资本不予归还则可能构成抽逃出资;反之不存在上述情况则不会构成抽逃出资。
股东借款不构成抽逃出资。但是需要程序正当。抽逃出资是指出资后将财产通过各种方式归自己所有,而如果股东是真的借款,有还款的行为,则是抽逃出资。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必须损害公司的利益,若是没有,则不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具体的表现形式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以及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
公司成立后,已经出资的股东以假财务报表、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关联交易等方式抽逃出资的,是公司法禁止的行为。抽逃出资的行为会损害公司、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对公司要承担的责任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
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如下: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