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有以下惩罚: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传染病是危害严重的流行性疾病。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流行,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而且会严重影响传染病流行区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标准如下: (一)供水单元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因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和粪便进行消毒; 3、允许或者纵容传染病患者,病原体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从事国务院卫生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主观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侵犯的是公共卫生管理秩序,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秩序。其区别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两者是对“公共安全”的侵犯或严重威胁。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有下列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为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客观方而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过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本罪的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相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