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主观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
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律和其职务要求的防治传染病的职责或者在履行职务中敷衍塞责
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主体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观上是过失心态。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
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具备以下要件的,可以判断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客体是国家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2、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流行,情节严重; 3、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
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应对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涉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犯罪分子,一般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即构成犯罪。
传染病是危害严重的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认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时,应区分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与工作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