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不逮捕和不予逮捕的情形有: 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3.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犯罪嫌疑人
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2)犯罪嫌疑
应当变更或解除逮捕的情形是: 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3.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
应当予以逮捕的情况包括: 一、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
应当变更为逮捕的情形包括: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刑
不予逮捕的情形有: (一)犯罪嫌疑人是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 (三)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
公安机关应当对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的情形包括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违法行为有以下情形应当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逮捕的情形是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行为人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逃跑的。
下列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九条,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变更或解除逮捕: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由于逮捕是性质最为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