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1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
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本罪主要是针对近年来一些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对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弄虚作假,结果延误事故抢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而设置的。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一般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对于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标准的,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耽误了事故抢救,情节符合严重标准的,即构
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属于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下要素会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一般主体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安全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的行为。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刑法》第一百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 1、一般情况下,谎报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谎报安全事故,具有特别严重情节,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3、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最长为六个月。构成本罪必须因为谎报安全事故导致贻误事故抢救,否则单纯的谎报安全事故行为不构成本罪。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主观方面
犯了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应这样处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