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
北京市一共有两个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每个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有一个分院。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包括西城、海淀、石景山、门头沟、房山、昌平、大兴、延庆。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包括东城、朝阳、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纠纷; 3、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1.再审申请人整理相应材料(证据、一审、二审判决、申请人身份证明、如果申请人为单位的话,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书写《再审申请书》,并将上述材料送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再审
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件包括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