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女儿拒绝赡养父亲,还有继承权吗 女儿拒绝赡养父亲,根据继承法,无权请求分割遗产,或者就算能够参与分割,也要少分遗产。首先,法律规定了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而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除非二人因为收养关系,而解除了自然血亲关系,就算父母不
小产权房子女不能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只有公民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因为小产权的房屋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被合法继承。如果遗嘱人处分了国家集体活着他人的财产,这部分是要认定无效的。如果要继承小产权房屋的,需要提前
公房,也就是公租房,不可以被继承人继承。因为公租房实质上属于国家又或者是集体所有的,为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承租人只获得了承租权,并未获得公租房的所有权。因此,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是不能继承的。除此之外,只有公民死
如果继承遗产时,被继承人生前尚有债务未清偿的,则继承人应当以其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清偿。若债务已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超出部分继承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偿还;若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无义务偿还债务。而当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离婚时私生子不能分财产。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私生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但是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私生子仍可要求未与其一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给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原则分割: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需要按照法定的顺序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房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孙子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孙子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爷爷房产。一般来说,孙子只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继承爷爷的房产:1、遗赠。如果孙子想要通过遗赠的方式来继承爷爷房产,那么就需要存在以下事实
孙子是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孙子继承爷爷遗产需是代位继承,即满足爷爷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遗嘱并且爸爸先于爷爷去世的情况下才可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领养的子女同样有继承权。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及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1、婚生子女;2、非婚生子女;3、养子女;4、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但是必须为存在合法的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同时养子女应对养父母尽到赡养责任。对于有赡养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1994年以前就已经成立的事实婚姻,可以视为具有登记婚姻的效力。这时候,事实婚姻的双方享有相互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在1994年前就已经以夫妻的名义共同长期生活,当然享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这段婚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只要自愿合法,自然人可以结无数次婚。同时,无论是第一次结婚,还是第二次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都会受到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严格保护。换句话说,再婚后的双方都能够成为对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再婚后对方的财产,双方当事人享有相应
财产的继承存在时间限制,只要被继承人死亡之后,能够确定继承人的话,继承程序就会就此开始。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条的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展开。换句话说,财产的继承的起算时间就是,被继承人已经死亡,既包括自然死亡,又包括被宣告死亡。具体来
再婚父母双方子女的继承权根据具体情形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此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是夫妻另一方与其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之间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