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5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本罪,本罪的前提是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
犯传播污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的立案标准如下: (1)向他人传播了300次以上; (2)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3)以牟利为目的进行传播; (4)传播数量达到相关法律规定标准的二倍以上; (5)数量分别达到法律规定的两项以上标准; (6)造
传播污秽物品立案标准是:向他人传播300到600人次以上的,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或者浏览数量已经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形下都已经涉嫌犯罪。 但传播污秽物品在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也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治安拘留和罚款的,构成犯罪,一般的量刑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传播污秽物品立案标准是:向他人传播300到600人次以上的,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或者浏览数量已经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形下都已经涉嫌犯罪。 但传播污秽物品在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也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治安拘留和罚款的,构成犯罪,一般的量刑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为: (1)向他人传播了300次以上; (2)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3)以牟利为目的进行传播; (4)传播数量达到相关法律规定标准的二倍以上; (5)数量分别达到法律规定的两项以上标准; (6)造成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