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判处二年实刑,那就是已经有判决结果了,如果要改变为缓刑,应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上诉处理,才有可能争取改判。如果过了上诉期没有上诉或者是二审判决结果,那就是生效判决了。
1、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
被羁押的人员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能被判缓刑。具体条件是: 一、主刑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二、犯罪情节较轻。 三、罪犯有明显的悔过表现。 四、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 五、缓刑宣告对犯罪人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的负面影响。
缓刑结束后算受过刑事处罚。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措施,缓刑期满后,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但不不表示不构成犯罪、没有接受刑罚。所以缓刑结束后仍然算受过刑事处罚。
符合条件的,可以判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免于刑事处罚不可以判处罚金,因为罚金也是刑事处罚,如果判处了罚金就不算免于刑事处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项审判原则。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
缓刑期不能再判缓刑。因为缓刑已经是考验期,不能再为考验期设置考验期了。所以,缓刑期不能判缓刑。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实施了新的犯罪,或发现在宣判前还有别的罪还没有宣判的,那么会被撤销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
一、实刑与缓刑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刑罚,不能同时适用。 二、其次,判缓刑的条件是: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
上诉不会加刑,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中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二审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后,不管是否支持上诉的被告人的上诉请求,都不可以因此而加重对被告人的刑事处罚,即不会加刑。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后,若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人民法院还是有可能对其判处缓刑的。《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
刑事申诉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案外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申诉需要提交:申诉状;原 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