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
房产过户要准备的材料是: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 2.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房产证、完税凭证; 3.过户登记申请表。
房产过户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3、房屋的产权证明; 4、土地使用权证; 5、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比如房屋买卖合同; 6、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
我国的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有关机关的决定书,买卖合同书、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已设定抵押权的,要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要交生效的判
房屋买卖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携带相关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登记,等待审核; 3、缴纳房屋过户相关税费,获得缴税证明; 4、税金缴纳完毕后领取房产证,完成过户。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
房屋过户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产权证; 4.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当事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提交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房屋过户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房屋过户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
汽车过户都需要携带的证件:身份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买卖合同。卖方需要:车主的身份证、过户车辆的车辆行驶本、登记证、购车原始发票(过户票)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原车主必须到场。买方需要:自己的身份证、(外地户口上本地牌照需要暂住证)
车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房屋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签订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需要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