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年限规定是: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分土地情况决定的,如下: 1、城市市区即建成区(非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被国家依法没收、征收、征购、征用为国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除依集体所有权证或者享有集体所有权的事实被依法确认的
设定地役权,双方当事人要协商确定其期限,当事人对地役权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事后作出补充协议。设立地役权的双方当事人,如果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他们之间设立的地役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他们各自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注意事项如下: 1、登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是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2、集体土地的宗地划分需要符合《土地登记办法》关于宗地的定义; 3、弄清楚集体土地宗地范围内是否有国有土地; 4、本集体土地宗地范围内是
不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
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应该归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有规定的才归国家所有。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
集体合同争议,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是集体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产生的争议。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争议,是指当事人对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是否已经按约定的方式履行产生的分歧。
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规定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停止使用土地的,村委会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