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第一、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第二、请求权人不同。第三、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某些已缔结的婚姻因
无效婚姻是: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是:胁迫婚姻和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无效婚姻是: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是:胁迫婚姻和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无效婚姻是: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是:胁迫婚姻和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从成立开始就是无效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不需要办理离婚,当事人可以在婚后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
可撤销婚姻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可撤销婚姻不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缺少结婚要件而成立的婚姻,比如因胁迫结婚的。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无效婚姻的情况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
相同点:从效力状态上来说,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不同点:第一,可以主张婚姻无效和可以主张撤销婚姻的权利人不同。首先,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其他利害关系人也有权利主张。而可撤销婚姻,更侧重保护婚姻自主权,无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 (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 (3)无效婚姻与撤销后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律
无效婚姻是指违法了结婚实质要件的婚姻,比如重婚、未达到结婚年龄,它是自是无效的。而可撤销婚姻则是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的婚姻,在没撤销之前,属于合法婚姻,撤销之后属于不合法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胁迫一方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