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3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二)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三)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 (四)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
毒品犯罪有以下构成条件: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指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根据相关法律
毒品犯罪是量刑比较重的犯罪类型。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还会被判处死刑。运输毒品罪是常见的毒品犯罪类型之一,同时也是量刑很重的毒品犯罪类型之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听证。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
民间借贷中可能会发生的犯罪行为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法经营罪等。违反国家法律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如地下钱庄等,向公众以较低利息借贷资金,再向其他人发放高利贷或进行其他的非法牟利的活动。
当事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 四、五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
“以贩养吸”的行为认定为贩卖毒品罪而不是非法持有毒品罪,理由是:首先,“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对其被查获的毒品具有贩卖以供自己吸食的目的。即“以贩养吸”的被告人,系以贩卖为目的而持有“其被查获的毒品”。其次,持有毒品仅仅是毒品犯罪的中间状态,
毒品共同犯罪中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
可以减刑的罪犯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并且法律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罪犯应当减刑。
毒品中介毒品不沾手,也构成犯罪。中介可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共犯,而具有上述行为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