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债务抵消的法律依据在《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中明确规定了: 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2、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
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是: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一般情况下,法人坐牢之后是否需要继续还债,由实际情况决定。如果法人是向民间借贷组织以公司名义向债权人借的钱。承担有限责任,如果企业不存在了,那就不用还借款了。如果以个人名义借的,那么无论是否坐牢,债务都不能被豁免。法人坐牢出来之后,还是需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债务加入的法律依据有: 1、债务加入关系中存在两个相互依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法律效果是使债权人的债权进一步得到保障,故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清偿。 2、第三人承诺履行仅为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权
债权债务抵消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规范的: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
债务加入的法律依据有: 1、债务加入关系中存在两个相互依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法律效果是使债权人的债权进一步得到保障,故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清偿。 2、第三人承诺履行仅为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权
债务加入的法律依据有: 1、债务加入关系中存在两个相互依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法律效果是使债权人的债权进一步得到保障,故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清偿。 2、第三人承诺履行仅为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权
债务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部分的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随之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行为是无偿行为,无因行为,且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承担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必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2、拟转移的债务要具备可转移性,不可转移的债务是不能够作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的;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承担达成合意;4、债务承担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未经债权
债权债务转移法律依据是: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