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刑法对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量刑标准为以下内容: 1.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偷越,主要表现为不在出入境口岸、边防站等规定的地点出入国(边)境,或者使用伪造的出入境证件在规定的地点出入国(边)境。行为主体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偷越行
依据刑法规定,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
本罪的立案标准是:组织二十到四十九人一次越境;组织他人越境三到四次;致一到两人重伤;剥夺或者限制有组织人身自由;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我国的刑法对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本罪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是: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在客观上的不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表现为:给他人提供运输工具,并且把他人送出或送入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行为的自然人; 4、在主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认定: (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9月24日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偷渡犯罪活动的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认定为组织偷越国边境罪: 1、行为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秩序; 3、行行为主体客观上实施了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4、行为人具有犯罪故意。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
本罪的立案标准是:组织二十到四十九人一次越境;组织他人越境三到四次;致一到两人重伤;剥夺或者限制有组织人身自由;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运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