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8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构成: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定罪: 1、个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定罪标准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定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新刑法对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至二十万元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至五十万元罚金。
一般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20万元罚金。犯罪数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20万元罚金。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单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判刑标准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徒刑或者拘役。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的处罚,包括三点: 1.一般情况下,数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罚金; 2.数额特别巨大或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金。 3.单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立案标准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中国刑法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立案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以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般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的判刑为: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 1、如果是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如果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的处罚是: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到二十万元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到五十万元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