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结束。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
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退还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这不仅是指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以及保证人的身体状况能使他完成监督被保证人行为的任务等等。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保证人在为被取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
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的取证: 1、收集证明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证据; 2、收集证明被取保候审人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未向执行机关报告的证据; 3、收集证明被取保候审人在传讯的时候没有及
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时,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数额所应当依据的具体规定包括: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的规定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之时,凭借解除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第一,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第二,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借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主要是没有违反以下规定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起点是1000元。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没有具体数额的规定。申请取保候审措施缴纳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危险程度、案件的性质、提交保证金的经济状况以及各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保证金必须向公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