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最长的担保期限是6个月。保证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方式。一般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担保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相关
抵押担保的期限应当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如果未约定担保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期限最长为两年。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担保人的撤销权期限一般是一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担保人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由担保人按照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在债权的范围内,主要涉及的都是民事关系,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担保人也不会被拘留。但,如果担保人为了逃避承担自己的责任或因为其他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间借贷一般担保人保证期限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 《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
借款担保人担保的有效期由当事人之间自己约定,且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或者和主债务同时届满,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间应当是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有期限限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具体期限如下: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注: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2、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