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三种: 一、存在重婚情况的。重婚可以表现为当事人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二、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结婚的。 三、双方或者一方未到法定
婚姻无效是指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后,发现双方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登记时)等情形之一,应当由发现人员向法院提出申请,或与法院自行审理,认定情况属实的,应当认定婚姻无效,并通知当事人。
无效婚姻是当事人之间不具有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其婚姻不具有法律的效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不具备法律效力。1、当事人构成重婚的。重婚不但不受法律保护,可能还构成刑事犯罪;2、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三代以内
无效婚姻会产生的后果是: 1、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涉及到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其他后果。
一、自始无效。 二、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原则判决。 三、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 不需承担夫妻义务: 1、当事人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不发生姻亲关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有配偶仍然与他人结婚,违反我国的一夫一妻制;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三)未到法定婚龄,男不满二十二周岁,女不满二十周岁的禁止结婚。
无效的婚姻的定义是指缔结婚姻的双方因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根据法定程序宣布婚姻关系后的无效法律结果。无效婚姻是由于缺乏婚姻条件,没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无效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婚姻
无效婚姻包括以下情形: 1、当事人重婚; 2、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 可撤销婚姻包括以下情形: 1、因胁迫而结婚的;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婚前没有如实告知的情形。
遗嘱无效的法律原因: 1、遗嘱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因财产处分原因无效; 4、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无效; 5、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冲突导致遗嘱无效; 6、遗产中的负面财产大于或者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最基本原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