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法院判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遵守以下法律规定: 1、经过以下劳动仲裁程序后才能向法院起诉:劳动仲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2、满足受理条件的,人民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主要有协商、劳动仲裁和诉讼。而根据当前的司法实务和学界理论,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最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因为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明显的效果,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其他途径。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都是需要经过复杂
发生劳动争议或者用工单位长时间拖欠,或者是无故克扣工资。如果长时间不发工资的,用人单位需要跟职工说清楚理由,不要让职工产生不发工资的心理。如果没有理由就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局进行反映和投诉用人单位。反映之后还没有发工资的,可以通过先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
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依法包括以下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4、因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5、因劳动
工伤赔偿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
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包括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团体即工会发生的争议;也包括用人单位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争议。从狭义理解,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1、目前,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2、按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但是要去法院起诉前,必须先经劳动仲裁委处理,法院才会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到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解决。 二、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争议,或者不想调解解决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
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 3.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用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