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写明卖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买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房屋的名称、位置、面积、价格;房屋的检验标准;以及结算方式等。
成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要件是: (一)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 (二)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三)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四)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 (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 (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以下这些: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以下这些: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代码和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代码和联系电话; 2、目标。目标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目标是房屋;
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卖方与买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买卖的标的、质量和数量;货物的价款;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以及货款的支付期限、方式、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都包括以下这些主要的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合同公平公正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
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的内容有:商品房的状况信息和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商品房的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日期和交付条件;办理产权登记的事宜;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