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追诉期限是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劳动仲裁最长处理要60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内结束,进行延期时不得超过15日。
劳动纠纷仲裁后起诉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若是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是简易程序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劳动争议仲裁审理,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最长六十日结束。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未按已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仲裁裁决书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应当依法向法院起诉,而法院立案的时间是七日内,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则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
在劳动仲裁案件开庭后,仲裁庭一般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将应诉通知书及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15日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对于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
劳动仲裁后裁决作出的十五日内能提起诉讼。劳动仲裁后的十五日内,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该期限从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