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第211条对流质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质押财产为债权人所有。
质押合同自依法成立时就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如果双方约定附条件生效的,则条件成就之时合同生效。
质押合同满足法定有效条件且在主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定有效条件具体有: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质押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标准仓单市值的比率,质押率一般根据期货和现货的价差及价格波动幅度、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 质押率公式是:贷款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货物现值。
需要。以保证金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要签订质押合同,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
行纪合同的性质:诺成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行纪合同的主体是委托人和行纪人;并且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而委托人需要支付报酬。
车辆质押合同的效力是: 1、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
(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三)出质人和
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 抗辩权就是因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 抗辩权属于广义的形成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但又不以请求权为限,对
质押合同生效质权不成立,质权的设立应当是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的时候设立,如果是以可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应收账款等出质的,则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