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担保合同不是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是有一定的担保人作保证或利用一定的财产作抵押而签订的协议,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二者是从属关系。
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对象实际上是一种未来,最终产生的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具体如下: 1、只有债务人违约,担保人在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承担担保义务,取得追偿权。追偿债权的权利人是担保人,债务人是借款人; 2、权利来自双方的委托
反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一般是指原合同的担保人,而且这一班是指一种未来的,尚末产生的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债权,只有债务人出现违约,在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进行代偿取得追偿权。而且这种担保性质指的是,追偿债权的权利
反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是原合同的担保人。所谓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担保人行使权利受阻时,可要求作为追偿债权担保方的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反担保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该合同有效的条件有:行为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其他条件等。
如何确定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 首先,在最高额保证中,保证人以自身的担保能力为限,为自身限定一个担保最高额,应当是保证人明确所能承受的一个数额,即最高保证额。如果此额仅为所保证的本金,那么对于保证人而言,他所有可能负担的债权
如何确定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 首先,在最高额保证中,保证人以自身的担保能力为限,为自身限定一个担保最高额,应当是保证人明确所能承受的一个数额,即最高保证额。如果此额仅为所保证的本金,那么对于保证人而言,他所有可能负担的债权
担保合同中的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遵照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
合同担保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约定对债务进行担保,且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等,如果债务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担保不是必须签订保证合同。担保在没有签订保证合同的情况下,也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按章,或者担保人认可的其他书面方式。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